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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机关二0一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新闻]

发布时间:2020-11-22 02:21:08 阅读: 来源:铆钉厂家

为了人民安居国家安宁

资讯图片:保定丁志杰等27人涉黑案庭审现场。主犯丁志杰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刘彬 摄  袁菲 刘树奇 孙继增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伴随着党中央的深情昭告,2018年注定起笔不凡。黑恶不除,民不安,国不宁。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吹响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号角,展现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彰显了党和政府为了人民利益不懈奋斗的情怀。  致力非凡之事,定有非凡之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高检院、省委的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身心、高强度地投入到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中——先后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的通知》等各类文件;2018年3月28日,全省检察机关177个市、县(区)检察院同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万多人次,收到口头和书面举报线索120件,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开局。  2018年7月,作为全国第一个督导试点省份,我省检察机关上下一心,同频共振,扎实做好了来自中央第1督导组的全面“体检”。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报捕涉黑涉恶案件1387件4468人,批准逮捕1360件4194人;受理移送起诉991件5146人,提起公诉941件4652人。截至目前,所有审查起诉案件起诉率达94.95%,9月1日前受理案件89.35%已提起公诉,提前完成了中央督导组提出的到10月底前起诉70%的任务目标。人民群众与日俱增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标注着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满意度,为检察机关的工作写下温暖的注脚。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领导责任——咬定青山不放松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省检察院党组始终聚焦既要打赢又要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组织带领全省检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栉风沐雨,砥砺前行。2018年8月2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召开督导河北省情况反馈会议。扫黑除恶工作正式进入到整改阶段。为抓好整改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督导整改推进会,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克服“歇歇脚”“喘口气”思想,将整改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全力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针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有的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学习理解不深不透”“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从思想上查找根源,要以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高检院和省委一系列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督导组的反馈意见上来。  上下同欲者胜。扫黑除恶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在“一把手”。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检察院都实行了院领导包案责任制,院领导对所包案件负责到底,避免只“挂名”不“挂帅”,只“坐帐”不“出战”。开展层层谈话活动并固化为制度,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充分发挥督导利器作用,主动对标对表。省检察院组织了三次督导工作,每次聚焦不同重点,目标明确,效果明显。  依法严惩,精准打击——保持打击黑恶势力高压态势  针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依法快诉快审快判一批大要案”的要求,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指出:坚持依法严惩是检察机关在斗争中发挥作用的重要体现,办案成果是检验我们斗争成效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标准。省检察院及时下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确保办案质效的意见》等文件,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始终保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全省各级院检察长亲自办案。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院领导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办案。省检察院采取定期通报的方式,要求各级院每十天上报领导办案情况。2018年,各级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办理案件569件。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玉龙,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直接办理涉黑案件。保定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出庭支持公诉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丁志杰涉黑案,发挥了良好示范作用。  集中优势力量打攻坚战。针对当前案件数量不均衡、复杂程度不均衡、办案人员素质不均衡等问题,上级检察院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实行对案件的动态化管理,人员跟着案件走,力量随着任务上,灵活机动、科学合理地配置办案力量。对涉案人员多、证据量大、卷宗繁多的重大黑恶案件,全院动员,全员参与,共同突击,力量仍不足的,在全市乃至全省统一调配力量。  着力解决不平衡问题。围绕中央督导组、高检院调研组关于对深层“盖子”还没揭开的重点地区给予高度关注的要求,省检察院从全局处谋划,在关键处落实,及时派出工作组,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截至目前,已全部消灭空白点,确保了全省工作整体推进。  积极探索“捕诉合一”。省检察院及时下发了《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通知》,全面落实了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专职承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和案件督办等业务工作。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是全面依法治国和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基本要求。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切实做到既不降低标准,也不随意拔高。  深挖余罪漏犯,做到除恶务尽。霸州市检察院在办理赵某等人强迫交易案时,又发现另外8起犯罪事实,通过监督使一起普通犯罪按涉恶犯罪团伙多起犯罪依法起诉。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追捕451人,追诉198人。  坚守法治底线,做到不枉不纵。玉田县检察院受理报捕的刘某等人涉黑案,经审查不符合涉黑犯罪“四个特征”,依法不予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对以涉黑涉恶移送的案件作出不捕决定的共263人。  强化上级院监督,确保办案质量。省检察院制定了不捕不诉案件上级院备案审查制度,对拟不捕不诉案件,上提一级备案审查,防止出现打击不力问题。  突出监督重点,务求监督实效。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和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的通知》,切实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罪不究或者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8件179人。唐山市检察机关对涉黑案件中9名嫌疑人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提出违法纠正意见20条,对23人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同时追诉嫌疑单位5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深化综合治理,务求标本兼治。邢台市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出罪犯222人,未列入管控96人,发出检察建议19份,防止了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  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深挖彻查,一抓到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深入、持久、赢得人心,关键是靠线索。专项斗争一打响,省检察院就高度重视摸排线索工作,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克服转隶后排查线索与己无关思想,主动作为,有的放矢,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对所办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开展自上而下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档立卡,登记造册,梳理倒查一批案件线索。  为确保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深挖彻查”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扫黑”和“打伞”同步进行。针对从办案中摸排线索含金量大,可查性高,省检察院再次下发了《关于深入摸排案件线索继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组织对近五年办理的故意伤害等10类普通刑事案件开展倒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对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以及听之任之,不作为的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坚决查处。全省检察机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坚持刀刃向内,主动开展自查,坚决清理害群之马。通过梳理倒查和群众举报获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一千余件。沧州市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变“坐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以“两排一管”为抓手,持续开展“回头看”活动,从办案中摸排线索239件。张家口市检察院召集侦监、公诉、刑事执行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业务骨干,成立“回头看”活动专案组,对近五年办理的刑事案件采用一案四查法,对每起案件分别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从中挖掘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移送办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821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205件,对中央督导组移送的20件线索全部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绝不让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明确主攻方向,始终坚持把“破网”“打伞”工作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实里做,确保了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追究责任到位、跟踪督办到位。  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坚实后盾——打铁还需自身硬  非常之责,必须以非常之为促跨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政法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也给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更为锻炼队伍、增长才干搭建了一个良好平台。  省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设扫黑办,并从侦监、公诉、控申、案管办、刑事执行、宣传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专职从事扫黑办工作。建立了案件管理、案件移送、加强监督、备案审查等一系列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各级检察院也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业务骨干脱离原岗位充实到扫黑办。目前,各级院扫黑办专兼职人员共1262人。省检察院大力加强学习和培训,先后举办全省范围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5次,实现了对主管领导、侦监、公诉、扫黑办等人员培训全覆盖,不断提升扫黑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能力和水平,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始终保持快节奏、满负荷的状态。扫黑除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级检察院扫黑办自成立以来,都拿出“工作狂”的干劲,“抢”字当头,抢时间、抢进度、抢效果;“快”字当先,依法快捕快诉,以忘我的精神投入到扫黑除恶工作中。  始终保持不畏难、勇攻坚的韧劲。工作中,全省各级检察院扫黑办始终坚定知难而进、愈挫愈勇的信心,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省检察院先后挂牌督办6批79件案件,对只要是认准的事情,只要是领导交办的事情,不管多大困难和矛盾,多少阻力和瓶颈,都要竭尽全力的一件一件抓推进、一项一项抓突破,确保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始终保持昼无为、夜难寐的激情。全省各级检察院扫黑办始终怀着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不懈追求,以“朝受命、夕饮冰”的使命感,“昼无为、夜难寐”的紧迫感,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做到“一日无为、三日无安”。扫黑办切实将“扫黑除恶,我的责任”作为一种使命品质,把精力用在求作为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促成效上,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新的使命催人奋进,新的征程任重道远。回首刚刚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展望未来,我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同心协力,拼搏攻坚,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是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向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向所在。  扫黑除恶的征程上,我省检察机关势必始终朝着民安国宁的目标奋进,始终朝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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