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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刷单产业链缺合力

发布时间:2021-11-03 09:53:01 阅读: 来源:铆钉厂家
资料图。原题:

阿里起诉傻推网

打击刷单产业链缺合力

业内人士认为,阿里状告傻推网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索赔,而是“杀鸡儆猴”。由于刷单平台和商户数量巨大,行政部门的处罚只能涉及到一小部分,且处罚力度较轻,不足以对其形成震慑作用。而目前来看,民事诉讼是最有力的一种方式,表明了自己打击刷单平台和商户的坚定决心,让其他刷单平台和商户知晓可能面对的苦果

法治周末记者

平影影

12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以下简称阿里)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刷单平台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标的216万元人民币。据了解,该案系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团伙案,递交当日已获法院立案。

所谓刷单,即商家发布刷单需求,刷单平台接单后分发给刷手,刷手“购买”商品后,给商家五星好评。商家随后返还欠款,同时支付刷单平台佣金。

法律界和电商界人士认为,阿里此次对刷单平台下了狠招,目的并不在于索赔数额,而是表明自己反对刷单的决心,并对其他刷单平台和商家形成震慑。

此外,业内人士还指出,刷单现象不只出现在电商行业,还出现在直播、出行等各个领域,要想有效打击刷单,不能仅靠一家之力,而是需要各行业形成合力。

阿里起诉刷单平台

12月7日,记者从阿里方面了解到,起诉书中,淘宝网及天猫作为原告的一二方,将被告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世网络”)起诉。根据起诉书的内容,被告于2014年9月开始设立刷单平台傻推网(网址为www.shatui.com),从事网络刷单炒信的违法行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216万元。

起诉书显示,简世网络的主要利润来源是手续费与会费。手续费按照商家支付给“刷手”佣金的20%收取;会费按照月费268元、年费1980元由商家支付产品介绍,成为会员的商家在平台上发布刷单任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在傻推网发布刷单任务的淘宝网、天猫网商家有3001家,涉及的刷单金额有2639.83万元,违法所得3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今年4月,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简世网络的行为系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简世网络处以罚款8万元。

“傻推网组织刷单非法牟利200多万元,而在现有法律下只被处以10万元左右的行政罚款,可以说毫发无损。”阿里平台治理部相关负责人强调,行政处罚显然已不能有效惩罚刷单行为,因此阿里寻求通过民事诉讼,在法律框架内穷尽一切手段“追杀”刷单组织者。

阿里在起诉书中称:“这种虚假的评价数据对真实消费者形成的评价数据构成了严重污染,对使用评价数据进行购买的消费者构成了严重误导,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声誉造成了巨大影响,也严重影响了第三方平台的市场竞争力。”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阿里一旦胜诉,所有赔偿金将用于筹建反刷单基金,鼓励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社会中所有炒作信用行为的线索报送和追查。

起诉步伐不会停止“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一些证据,可以用于进行民事诉讼。”邱宝昌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阿里起诉简世网络一案中,由于简世网络之前因刷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结果对阿里而言,是非常有利的证据。

邱宝昌表示,在法庭上,只要阿里提供出充足的证据,证明简世网络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该行为给阿里造成了损失,那么,阿里在很大程度上会获得法庭支持。

但他同时指出,即使如此,阿里不一定能如愿获赔216万元是个问题。“原告证明利益受损比较容易,但因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利益受损的数额是多少?这点不太好确定。”邱宝昌说。

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阿里这么做,不在于索取赔偿,而是明确表态反对刷单做法。威慑刷单平台和商户。

对此,电商观察家鲁振旺也认为,阿里此举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索赔,而是“杀鸡儆猴”。由于刷单平台和商户数量巨大,行政部门的处罚只能涉及到一小部分,并且处罚力度较轻,不足以对其形成震慑作用。而目前来看,民事诉讼是最有力的一种方式,表明了自己打击刷单平台和商户的坚定决心,让其他刷单平台和商户知晓可能面对的苦果。

“阿里打击刷单行为不是一天两天了,今年的力度尤其大,可见其决心。因此,我们也可以预料哈尔滨冰雪节,在傻推网之后,阿里不会停止起诉的步伐,诸多刷单平台都逃不掉被阿里起诉的命运。”

据介绍微信小游戏模板,阿里目前已经组建了专业队伍持续追踪刷单团伙的线下行踪。仅今年4月至今,除傻推网之外,还配合执法部门连续查处了“整点抢”“牛刷刷”“领啦网”“蓝天碧水”“蓝天网”等大型炒信平台(指炒作信用的平台,也即刷单平台)。

“我们会对这些团伙逐一提起诉讼。”上述相关负责人强调,在现有行政处罚无法给予重击的情况下,唯有通过民事诉讼能让刷单团伙感受到“切肤之痛”。

除了刷单平台,对于参与刷单的商家,阿里也毫不留情,甚至使出了包括降权(即搜索不到店铺信息)在内的“杀招”。

但即使在如此严厉的惩处措施下,依然有商家铤而走险。据《北京日报》今年6月1日报道,阿里巴巴搜索团队在今年一个月内,对22万多个刷单商家处以“降权”(即搜索不到店铺)处罚,另有6000多个卖家被封店。

“刷单平台和商家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还是一个‘利’字。”鲁振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对商家而言,通过刷单能“提高”店铺商品的销量和口碑、打造“爆款”商品等,为商家带来更多的订单,而刷单所付出的成本比阿里官方推广渠道要低很多,所以很多商家提到推广,就会首先想到刷单。

今年才在淘宝开店的商家裴莹(化名)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新店刚一开张,刷单平台就持续不断找上门,“每天打开旺旺,蹦出来的全都是刷单平台的消息,每天最少有五六家刷单平台要添加好友。”裴莹说。

“据我所知,随着技术手段的升级,很多刷单行为都能被后台监测到;再加上阿里打击刷单的决心十分坚定,相信通过一系列重拳,天猫、淘宝上的刷单情况会大幅减少。”鲁振旺说。

不能仅凭一家之力

虽然阿里公开对刷单行为宣战,但无论是法律界人士还是电商界人士均认为,打击刷单行为,不能仅靠阿里一家,还要依靠多方形成合力,才能对刷单平台和商家形成有效打击。

邱宝昌表示,刷单平台和商家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打击刷单行为不能仅靠企业起诉,消费者也要自觉地拿起法律的武器。

“商家通过刷单,制造出高销量、好口碑的假象,消费者基于这些虚假的信息作出判断,购买了商品。这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邱宝昌表示,消费者才是直接的受害者,但由于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分散、所购商品数额低等种种因素,至今并未有过消费者起诉商家刷单的案例。

但他同时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公益诉讼来为消费者争取合法权益,由于目前公益诉讼还没有放开公民个人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因此,中消协等组织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而鲁振旺则指出,从2010年至今,刷单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在这个产业链中,除了刷单平台、商家,还有快递公司的身影。

“以前,刷手拍下商品后,商家甚至都不需要发货,这一单就算刷成功了;但现在,由于阿里打击刷单行为力度加大,商家还需要发货。不过商家并不会真的把商品发出,而是找快递做单,发空包裹并代签收,以此获取快递的物流信息。一些快递公司对此心知肚明,甚至明码标价推出空包业务。”鲁振旺说,像这种情况,就不仅是打击刷单平台、商家的问题了,整个环节中还有“帮忙”的快递公司,要想有效打击刷单行为,快递公司也需出手整治。

除此之外,鲁振旺还表示,不仅仅是阿里,整个电商行业、乃至互联网出行行业、外卖行业等都存在刷单行为,未来要想有效打击各个行业的刷单行为,各大行业需形成合力。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央行、网新版、商务部等部门签订《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同时,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八家企业也共同签订了《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

根据协议,各企业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记录“炒信”行为信息。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企业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信用信息,并应用到各类场景中。

“我认为,刷单是互联网行业发展初期的一个过渡产物。各行业在发展之初,都需要一些好看的数字,造成表面上的繁荣,但当用户和业务稳定后,各行业各平台比拼的就是品质。此时再纵容刷单势必会影响自身的声誉,所以未来刷单平台和商家的生存空间将少之又少。”鲁振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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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爱尚鲜花在股票登陆新三板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自曝,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7月份为了进行业务营销刷出26万笔订单。8月,其因刷单遭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被处以罚款12万元。

2016年11月,《京华时报》报道,京东商户邓某雇用10余人以“自买自卖”的方式刷单,写下“好评”后获取“京豆”,再利用获取的“京豆”虚假交易骗取货款。10个多月的时间内,邓某被指骗取京东货款800余万元。

2015年,电商平台亚马逊,针对发布虚假评论的网站和以每个5美元价格为商家刷好评的1000多个个人发起诉讼。今年10月,亚马逊还起诉了其平台上的3个使用虚假评论的商家。亚马逊起诉理由是这些网站和个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张功成 HN092)